摘要:8月23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庭审现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认为自己挣不到钱,经常被妻子嫌弃,于是便心生怨恨,2022年4月。...
8月23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认为自己挣不到钱,经常被妻子嫌弃,于是便心生怨恨,2022年4月22日晚,他持刀来到卧室,朝躺在床上的妻子钟某连砍数刀,钟某大声呼救,钟某的父亲和母亲以及其侄子听到呼救声后合力将吴某某制服,并将其手上的菜刀夺走。经鉴定,钟某多处轻伤二级。
被告人吴某某
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罪名均无异议。该案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吴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官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温馨提示
一个家庭的和谐与幸福离不开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扶持以及沟通交流,该案中吴某某采取暴力的形式伤害家人身体,采用极端的方式处理事情,伤害了家人,自己也免不了牢狱之灾。家应该是一个让人感觉到温暖、安全的地方,遇事多沟通多理解多包容,才能家和万事兴。
来源:钟山县法院
作者:宋美群
编辑:史梓敬